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因暴力行为被禁足三年,全国范围内执行
12月31日讯,山东省足球协会近日发布公告,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处以三年禁足处罚。该禁足范围适用于所有由山东足协组织的赛事,并已将此事件上报给中国足球协会。
根据中国足协今日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对李昊楠的禁足范围至全国。这一决策引发了广泛关注。
以下是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之前公布的具体情况:
2024年12月15日,在淄博市体校体育馆举行的2024年山东省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中,济南歌溪杰队与济宁橙风队展开较量。在比赛进行到第30分钟时,来自济南歌溪杰队8号球员李昊楠在争抢过程中,用脚踢向对方33号无球队员左腿膝关节。裁判立即鸣哨示意犯规,但李昊楠并未停止暴力行为,而是继续追打、飞踹济宁橙风俱乐部12号和30号两名球员,并最终跳起用拳头击打了12号队员,使其倒地受伤。
这一恶劣行为严重影响了山东省业余足球的发展,也完全违背了组委会强调“拒绝球场暴力”的原则,有损于联赛纪律。因此,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赛事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研究做出如下处罚:取消李昊楠参赛资格,自即日起禁止他参与任何与篮球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培训等,为期三年(持续至2027年12月16日)。
此外,山东省足协表示,将坚决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以落实“拒绝球场暴力,共享快乐足球!”为主题,加强赛场管理,希望各参赛团队能严格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和健康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