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足协调整准入规程,适度降低强制性标准以促进足球发展
12月25日讯,随着韦世豪等球员对中国足协公布的第二批清债名单中部分俱乐部所谓“清债成功”的质疑声不断,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准入审核的可信度也引发了广泛关注。《体坛周报》记者严益唯在撰文中指出,中国足协不应将准入规程视为摆设。
根据目前实施的2018版《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可以明显发现,足协在进行准入审核时,有许多关键程序并未按照规定执行。例如,《规程》要求从每年3月15日开始申请资格,到10月30日前完成审核。但自2017年底颁布以来,中国足协往往是在赛季前匆忙宣布准入名单,而各个俱乐部提交材料通常也是在上一赛季结束之际才开始。实际上,今年3月15日之前,应该通知各大俱乐部递交2025赛季的申请,但今年实际是在10月10日才发布相关通知,并于12月20日公示了第二批清债名单。而媒体预测2025年的最终准入名单可能要到明年1月份才能揭晓。
此外,《规程》中还明确规定,各俱乐部需在每年的4月10日前向地方及中国足协会提交其资质申请。在6月份,地方协会须对这些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方可出具批准函,再由俱乐部联系中国足协。如果严格遵循这一流程,不实资料是无法被顺利上报至中国足协,即使存在违规行为,也有两个月时间供联赛管理层认真审查。因此,如果能够按章行事,由这套制度所产生的争议必然会显著减少。
当然,为给欠薪问题严重的球队留出解决方案而推迟公布审批结果,可以理解。然而,这种延误对于合乎规范且经营良好的其他球队而言却是不公平。为了维护合法团队利益,即便需要延期,也必须提前与所有相关队伍沟通达成共识,同时公开说明原因和新的时间表,以避免过去那样反复拖延的问题再次出现。如果没有严格依照《规程》的标准来评估参选资格,一味急于通过某些问题较大的团队,将无助于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还可能纵容欠薪现象持续蔓延。
如果因维护联赛稳定性而不得已放宽一些限制,对于那些小规模欠薪金额相对不高、经过充分讨论后的情况,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强制性标准。例如,对待缺乏资金但条件尚算轻微违约的小型职棒,可暂时允许它们以B级(义务性)标准继续参与,从而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处罚,如警告或罚款。这一策略不仅能缓解整体局势带来的波动,更能确保基本规则得到遵守。当形势好转之后,再逐步恢复当前这个更高、更严谨的新标杆体系,实现长远目标。
综上所述,中国 足 协只有坚持贯彻落实《规程》,切勿让其沦落为形式,每年度都应开展透明、公正、有效率 的 职业 俱 乐 部 准 入 审 核 , 才 能 有效 避免 各 种纷争 的 出现 。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