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馆未备急救设备致男子羽毛球猝死,法院判赔20万
12月24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在广州市发生一起悲剧:一名男子在羽毛球馆内突发昏迷,由于该场馆未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导致黄金救援时间被耽误,最终不幸猝死。事后,其家属将羽毛球馆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事件回顾:黄某与朋友前往某羽毛球馆运动。在一次休息期间,他突然晕倒。旁边的朋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同时另一位友人联系了场馆工作人员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现场保安接手进行了持续的心肺复苏,并有效引导医护人员迅速到达。然而,当救护车赶到时,黄某已经被送往医院,但抢救无效,于当日宣告死亡。据医学证明显示,其死因系猝死。
对此, 黄某亲属认为,该羽毛球馆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向法院索赔超过120万元。而羽毛球馆则辩称黄某之所以死亡是自身原因所致,他们已尽力参与急救和指导相关工作,对此没有过错。
经过审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指出,该场館内缺乏必要的急救设备及受过培训的工作人员,这表明其对提供安全保障存在疏忽。同时考虑到黄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参加体育活动可能面临风险应该有清晰判断,而他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足,也使他需负主要责任。因此,根据双方过失程度综合评估,该院判决认定羽毛球馆须承担20%的赔偿责任,总计约为20余万元。
然而,不满这一裁决的羽毛球馆随后提起上诉。但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再次驳回了他们的不服申请,并维持原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