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上诉成功,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其20年判决案
12月23日讯 据北京电视台《天天体育》节目报道,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收到李铁的上诉书。该消息指出,今天是他10天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前主教练李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他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行贿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审宣判后,李铁享有10天的上诉期,该期间从接到判决次日起计算。如果在此期间提出上诉,一审裁定将不生效;若未进行上诉,则一审结果将直接生效。
此外,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那么二审法院也不能加重对李铁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