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llm,北大stl怎么样
北大LLM是什么意思?
北大LLM,全称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是面向国内外法律界精英提供的高端法学研究及教育的专业学位。北大法学院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通过北大LLM项目的学习,学生可以深入了解中国法律体系和国际法律制度,掌握权威的法学思想和专业技能,提升法律职业发展的竞争力。
北大LLM项目的课程设置严谨且前瞻,涵盖了包括国际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等多个方向,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领域和专业方向选择。在课程教学方面,北大LLM项目采用小班授课模式,学生可以与顶尖的法学教授展开深入的面对面交流和讨论,挑战思维极限,不断拓展知识边界。
北大LLM项目毕业生遍布全球各地,其中不乏政要、法律精英、企业家等高端人才。通过北大LLM项目的学习,学生能够获得领先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形成独特的法律思维和责任担当,为推动全球法律事业的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
法学硕士有什么专业
法学硕士(LLM)是研究生学位,面向已拥有法学学士的学生。课程内容广泛,涵盖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商业法、环境法、国际法等。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方向多样,具体分类需咨询报考院校。以北京大学法学院为例,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设16个专业培养方向,包括财税法、金融法、商法、国际商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等。
各专业依托于不同研究中心,如财经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法律职业与司法考试研究中心等。扩展资料对比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律硕士(法学):教学安排、招生对象、产生时间及教材选择等方面存在差异。
如何评价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STL)?
一位朋友从STL毕业,通过STL师姐引荐进入美国Top10所中国办公室上班,STL虽然还年轻,但是已经越来越受到圈内人的认可。
北大STL怎么样
北大STL是四年制,毕业后获得一个博士学位一个硕士学位,都是北大的。
首先讲师资。目前的院长在世界国际经济法领域中基本无人出乎其右,副院长Yandle,是原耶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耶鲁大学法学世界第一,哈佛从没超越过)。其他教授也基本都是请的美国最好的法学教授。中国本科学生直接申请国外JD或LLM是极少可以遇到这么好的师资。北大法学本科学生申请LLM,大部分最多只能申请到美国Top 5开外的法学院,申JD的话基本进不了前五。其它学校法本的申请情况可想而知。北大STL的师资的优秀,是绝大多数法本直接申请者无法遇到的。
关于费用,目前学费是4年24万,性价比其实很高。出国读LLM前几年还是16万,最近不知道了。假设生活费一致,出国也要比在国内多出机票费,房租费等等。LLM是一年到一年半将近20万,北大STL四年才24万(不包生活费)。出国读JD的话,就不用比较了。JD一年不会少于24万的。
关于JD学位未被ABA美国律师协会认可。ABA的理由是距离本土太远。但是,韩国和香港地区现在也有了类似的项目,也未获得认可。北大STL似乎早于这些项目。如果ABA认可了北大STL,就等于开了个口,以后全世界的类似项目都可以获得它的认可。到时美国本土的竞争力如何保证,全世界的JD学生都跑到美国跟当地学生抢饭碗。
关于“北大”这块牌子。北大在中国人心中的地位,你问一下你自己就知道了。本科法学如果不是传统法学名校,即使出国读的法学学校很好,以后回国也会在这方面有所欠缺。如果本科学校不是太好,“北京大学”四个字给你带来的附加值,你可以用接下来的时光慢慢去体验。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什么研究生专业最好
坦白说,这三所学校当中,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是居全国第一位的,其次北大和清华在法学方面不相上下,你从全国的学科排名就知道,人大法学院是相当牛B的。总的来说呢,无论你考上哪一所学校的研究生,都是很不错的,祝你成功哦!!!!加油!!!!!!!
香港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哪一个大学的法学院最好?
排名应该是:香港大学&北京大学 > 武汉大学,个人觉得在香港接受教育要比内地好,授课方式可能不一样,换一种思维可能更好,所以首选香港大学。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中国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1898年在戊戌新潮中诞生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后易名为北京大学的京师大学堂,从一开始就在她的专门学第三门“高等政治学”内设有法律学课程。1902年根据清政府《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定,在大学专门分科政治科内设法律学目。1904年1月修订大学堂章程,改大学专门分科为分科大学堂,在政法科大学堂内设法律学。
香港大学于1911年正式成立。为香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并非她当时的目标之一,但是,随着香港社会经济进步发展,香港对法律教育的需求开始增加,于是香港大学法律学系于1969年正式成立,开设为期三年的全日制法学士课程;又于1972年开设为期一年的全日制法律专业证书课程。此后,香港大学的法律教育日益发展,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于1984年7月1日正式成立,由法律学系和法律专业学系组成。香港大学的法律学院至今已有三十三年的历史,是香港最早提供大学法律教育的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我校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曾由武汉大学两任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先生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恢复法律系(院)后,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先后出任负责人、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知名国际法专家肖永平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