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网诉讼查询系统,人法网案件查询系统
人法网案件查询系统
法律主观:
全国案件诉讼查询,大部分已经公开,可以凭相关案件信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以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并通过该信息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记载的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和住址;
- 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更正。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更正。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案件信息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中屏蔽: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的;
- 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依法应予屏蔽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人法网诉讼如何查案例
人法网是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个分支,提供了全国法院审判文书的数据库。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在人法网上查找相关的案例:
- 打开人法网主页 (www-renlaw-net),点击“案例库”进入案例库页面。
- 在案例库页面,输入关键词或者其他筛选条件,包括案件类型、审理法院、审理日期等,进入具体的案例查询页面。
- 在案例查询页面,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查询案例,如案由、法院、审判程序等,并可以选择查看文书全文或摘要。输入相关条件后,点击“查询”,可以查看符合条件的全部案例信息。
- 点击查看具体案例,可以查看案件基本信息、文书内容、审判流程等相关信息。如果需要打印或下载文书,也可以选择具体的格式进行下载。
注意,人法网上的案件数量非常多,有些案例可能并未在人法网上公开,也有可能在人法网上输入关键词查询不到。如果需要更精准的查询,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
人法网个人记录查询
人法网个人记录查询。可以在人法网进行个人记录查询,了解个人相关的法律记录和案件信息。
具体步骤如下:
- 明确查询入口:访问人法网官方网站,通常在网站首页或相关服务栏目中,可以找到“个人记录查询”的入口。点击该入口,进入查询页面。
- 注册与登录:若未注册账号,需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已注册用户则直接登录即可。
- 填写个人信息:在查询页面,根据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便系统核实身份。
- 进行查询: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查询申请。系统会显示与个人相关的法律记录和案件信息。
- 了解查询内容:查询结果会包括个人涉及的法律诉讼、判决记录、执行信息等。请认真核对查询结果,确保准确性。
人法网个人记录查询是一个便捷的服务,旨在让公众能够便捷地了解自己的法律记录。通过这一查询,个人可以了解自己的法律背景,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法律记录。人法网提供了这一平台,旨在增强司法透明度,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上人法网是什么意思
登录人法网。
人法网诉讼查询系统是指用于在最高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使用查询案件、联系法官等服务,系统会把账号名和初始密码短信推送到立案时所留的手机号,然后您就可以凭短信中的账号信息登录。
失信黑名单怎么查询
查询失信黑名单的具体方法是在人法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中进行,只需要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获得相关信息。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那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且具备履行能力但故意不履行,或采取抗拒执行等行为的人。
被纳入黑名单后,有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删除失信信息:
- 是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或执行完毕;
- 是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
- 是申请执行人申请并得到法院同意;
- 是终结执行程序后,经过多次查询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无有效线索;
- 是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中止执行;
- 是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执行终结。
失信人名单的有效期通常为两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积极履行义务或改正失信行为可提前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列举了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并进行信用惩戒的条件,包括有履行能力但故意不履行,妨碍、抗拒执行,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以及无理由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因此,失信黑名单的查询与管理是司法机关对不诚信行为的有力约束措施。
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怎么查
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在人法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名字和身份证号查询即可。
黑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1年至3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